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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69号提案的答复

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69号提案的答复

2024-06-24

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69号提案的答复

萨仁格日勒委员:

您提出的《关于持续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提案》收悉,经认真研究,现答复如下:

一、进一步完善边境旗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

重点加强边境旗市所在地和口岸所在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建设,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,满足当地群众卫生健康 服务需要,不断适应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。2022年,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区卫生健康领域边境地区建设项目10个,中央投资共计28250万元。财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51个,其中边境地区项目13个,补助资金共计3000万元。截止2023年末,内蒙古自治区20个边境旗市二级医院达到43个,医院总床位达到4529张,拥有卫生人员7320人,乡镇卫生院达到201个,卫生人员达到2396人。

二、健全完善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

完善分级诊疗制度,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。深入开展“优质服务基层行”活动。统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,全面推开县 域医共体建设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(蒙医药) 适宜技术,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训。

三、持续推进边境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

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免费向边境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, 将疾病预防关口前移,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差异、提高边境居民健康水平 ; 积极推进“边牧林稀”地区巡回医疗体制机制建设,逐步实现医疗资源广覆盖,无死角。切实解决边境地区看病难的问题。

感谢您对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2024年6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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